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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国外邀请方所提供的材料: 1.从事船员职业的许可
二、国内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: 01、海上官方就相关航行开具的证明 02、运输公司或渔业公司出具的责任担保书,原件文字为中文,但要附有西班牙文或者英文的翻译件。函中必须说明派出人员的姓名、职务、护照号码、出生日期、邀请方名称、赴哥目的、离京和抵哥的具体时间,在哥伦比亚逗留的期限,由哪方来支付申请人所需一切费用,等等相关的要求!!!(必须经过中西文公证!!!) 03、中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;(必须经过中西文公证!!!) 04、签证申请表由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写。 05、三张两寸的白底的彩色照片;(30*40毫米) 06、护照原件(要求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,首页和签证页要复印!!!) 07、名片2张 08、申请人提供2份右下脚加盖公章的单位信纸(可注明仅供签证使用) 09、真实的电子机票,必须能在航空公司查询到!!!(我单位可以借票给客人!但是需要缴纳借票费500元/人) 10、签证审核时间通常为递交材料后的4个工作日至一周。如果拒签,6个月后才可以重新申请。
三、注意事项: 01、根据哥伦比亚法律最新规定,一年内在哥伦比亚累计停留不能超过45天,如果超过,使馆就不会再受理签证申请,请更换申请人!! 02、以上公证书需要办理使馆认证;(我单位可以办理,费用另计,940元/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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