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国外邀请方应提供以下材料: 01.签发期不超过90天的婚姻登记或合法同居证明 02.经公证的哥方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03.哥方配偶为其外方配偶出具的签证邀请函(需经过认证)。二、国内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: 01、签证申请表由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写。 02、三张两寸的白底的彩色照片。 03、护照原件(要求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,首页和签证页要复印!!!) 04、真实的电子机票,必须能在航空公司查询到!!!(我单位可以借票给客人!但是需要缴纳借票费500元/人) 05、签证审核时间通常为递交材料后的4个工作日至一周。如果拒签,6个月后才可以重新申请。三、申请条件; 01、哥籍公民的配偶或合法同居关系人。四、注意事项: 01、根据哥伦比亚法律最新规定,一年内在哥伦比亚累计停留不能超过45天,如果超过,使馆就不会再受理签证申请,请更换申请人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