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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国外邀请方应提供以下材料: 01.民事登记或与之等同的证明相对应的文件 说明关系的 02.邀请人(哥伦比亚签证持有人)出具的责任书 (对逗留其间与离境费用的担保) 03.邀请人签证的复印件。
二、国内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: 01、中方出具的派遣函,原件文字为中文,但要附有西班牙文或者英文的翻译件。函中必须说明派出人员的姓名、职务、护照号码、出生日期、邀请方名称、赴哥目的、离京和抵哥的具体时间,在哥伦比亚逗留的期限,由哪方来支付申请人所需一切费用,等等相关的要求!!!(必须经过中西文公证!!!) 02、中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必须加盖公章!!!) 01、签证申请表由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写。 02、三张两寸的白底的彩色照片。 03、护照原件(要求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,首页和签证页要复印!!!) 04、名片2张 05、申请人提供2份右下脚加盖公章的单位信纸(可注明仅供签证使用) 06、经济偿付能力证明 07、真实的电子机票,必须能在航空公司查询到!!!(我单位可以借票给客人!但是需要缴纳借票费500元/人) 08、签证审核时间通常为递交材料后的4个工作日至一周。如果拒签,6个月后才可以重新申请。
三、申请条件: 01、哥伦比亚礼遇签、商务签、旅游签、临时访问签或特别签证持有人的配偶,、父母或儿女;
四、注意事项: 01、根据哥伦比亚法律最新规定,一年内在哥伦比亚累计停留不能超过45天,如果超过,使馆就不会再受理签证申请,请更换申请人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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